问 :以前不懂敛财的问题,介绍鱼商号码给共修组和同修放生。两三年后放生人数越来越多,都是同一个鱼商,其中还有错漏。这个介绍人是否属于继续敛财?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 答 :要看介绍人过去有没有敛财,如果他过去没有敛财,现在人越来越多了,他也不叫敛财;如果他过去已经开始不停地敛敛小财,人越来越多了,他现在就叫敛大财,这个人就要拉出去。(秘书处注:把同修介绍给不如法的鱼商,无论是否敛财,都会背业,有漏。)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挺可爱的,你看这些男孩子多好啊!不喝酒、不抽烟、不赌博,什么都没有,就在家里念经。如果全世界遍地都是这种孩子,哪有烦恼啊?这个世界就和平了,就圆融了,就宽容了,就好了!